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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炬鳳 我於99年4月得法。天天堅持集體學法、煉功,身體得到健康,我感謝師父,感謝大法。2000年3月派出所不法人員和村幹部召集我村煉法輪功的學員開會,他們寫好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要我們簽名,我不會寫字就蓋了手指印。通過不斷聽師父講法和同修的幫助,我認識到自己不應該向派出所蓋手指印,那是配合了邪惡。我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2/100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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