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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淑芝 由於我法學的不好、認識不深,當江澤民等歹徒殘酷迫害法輪功時,在99年7月20日居委主任和街道來兩個人到我家,我說了錯話。還有一次派出所的人問我,我也說了錯話。兩次都不敢堂堂正正地承認自己還在煉功、是修大法的人,這是我的恥辱,是極大錯誤!回想起來我非常痛悔。現在我聲明我過去說的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走好每一步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2/151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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