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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蘭華

    97年我喜得大法,通過學法煉功身體非常健康,行為得到規範,心靈得到昇華,並且找到了做人的根本,真是受益非淺。99年7.20以後邪惡迫害大法,我被邪惡強行帶到洗腦班洗腦,強行逼迫我寫“三書”、按手印。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和違背大法的事。現在通過修煉更加清醒,更加明白共產黨的邪惡。所以特此聲明: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2/1001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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