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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華 我在2000年1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回來被非法送到勞教所,教養二年,在勞教期間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頭腦不清醒,而走向邪悟,做出了違背大法,背叛師父的事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所寫的一切一律作廢。重新回到正法行列中來,一定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2/151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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