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景偉 1999年我在當地分局和工廠寫過“認識”,2000年、2001年在公安局、當地分局被非法拘留時,在學習班等的審問記錄、拘留證上簽過字,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2/10019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