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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蘭珍 我今年已有六十七歲了。修煉前常年疾病纏身,每年都要住院治療,不僅經濟緊張而且個人受罪。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份修煉法輪大法後,身體漸好,再未花過一分錢的藥費。是偉大的師尊慈悲救度了我,我從中感到了大法的博大精深。但如此深得人心的“真、善、忍”卻受到了邪惡瘋狂迫害。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,常有區公安局、派出所的人上門干擾,它們奪走了我們的寶書和教功帶。並時常前來“巡查”。由於本人學法不深,從而不能認清邪惡的本質,在它們的調查表上按了手印,簽了名字。由於怕心及各種執著心未去,從而符合了邪惡。現本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特此聲明以前的簽名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廢,我要精進學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緊隨師尊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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