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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遲介功 我家是個煉功點,我是輔導員,1999年7.20後我被多次交到派出所、鎮政府、學校,威脅我不讓煉法輪功,在高壓下,寫過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口頭保證“不煉了”,也被錄過相,違心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,給我修煉道路上抹了黑,2000年6月,在門口參加集體煉功,被綁架到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,在拘留所被照過相,按過手印,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對不起師父的教導,對不起同修的幫助。今後只有更好的學法煉功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過去的不足。嚴正聲明:以前向邪惡說的、寫的、按的手印、錄像、登的記等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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