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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曉輝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2001年6月份被非法關押時,在拘留書和取保候審等相關的文件上簽了自己的名字,並在自己家中向家人寫了句“要慢慢認識,不和其他煉功人接觸”等,同意讓家人替我保管大法書籍,致使到後來家人把大法書籍燒了,做了一個煉功人絕對不該做的事,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又一次向我伸出了手,把我從地獄中撈出,讓我有從新成為大法弟子的機會。在此,我要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統統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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