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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青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後,我在200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出去與同修切磋,在回家的路上被邪惡攔住,強行把我們拉上車送到派出所。第二天邪惡警察就強逼我按手印,罰蹲、大聲恐嚇、謾罵、給我掛牌子照相,非法抄家、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,又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後,又強行送到洗腦班關押三天進行洗腦。由於學法不深,配合了邪惡,在所謂的“三書”上簽了字。回家後,我想到慈悲的師父救度了我,我這樣做對不起師父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與舊勢力決裂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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