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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德明 我在2002年七月下旬散發真像資料時被捕,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裡。由於正念不足,寫下了“事情的經過”,後來又寫了一份對“學習社會治安實行嚴打的體會”貼牢房牆報上。回家後又給上門民警口頭保證“不會上北京”。這一切都反映了心底裡怕的執著心。完全喪失了一個大法弟子應有的正念。現在我鄭重聲明在拘留所裡所寫的東西和對民警的口頭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另外,在我受迫害時,妻子和女兒把家中師父法像、大法書籍、煉功帶及大法資料幾乎全部給毀了。家人的做法是一種罪行,我一定幫助她們提高認識,真心悔過,向師父認罪,求師父寬恕。洗刷污點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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