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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梅香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後,由於學法不深和嚴重的執著與怕心,使自己迷失了自我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。今天我痛悔萬分,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給了我再次學法修煉的機會,我一定要好好珍惜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迫害開始後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,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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