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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炳生 99年7.20後,我在看守所裡兩個多月時間,寫了兩個保證“以後不再煉功了”才放出來。邪黨心狠手毒,利用犯人(可以減刑)迫害我,下雪天犯人要我在露天脫光衣服,站在中央,犯人上來就是你一拳,它一腳的亂打一頓,然後就用冷水往頭上衝,晚上睡覺安排在和有病的人睡在一起,叫你難受,打罵是家常便飯。我聲明: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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