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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蘭民 99年7.20江××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學員,派出所到大隊逼學員“不學、不煉了”,我不同意,大隊幹部寫了“保證書”,逼我按上手印。7.20一天晚上11點多,院上派出所和大隊治安把我們非法抓到收容所,在收容所裡,惡警用盡卑鄙手段,逼我放棄修煉,它們寫“保證書”逼我按上手印,因為學法不深,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我所有的“保證書”,全作廢。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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