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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傳梅 2004年9月份,市公安局、610辦公室把我非法抓到洗腦班。在去洗腦班之前,先把我非法帶到鎮委逼供時,叫我簽名,我順從了邪惡;在從洗腦班往回走時,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邪惡叫我的家人寫了甚麼“保證”。我嚴正聲明:不管是我的所做還是我的家人代寫的“保證”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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