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郎榮華、商勇
我們無論在任何時間,地點,任何環境下,所說的所做的、所寫的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論,行為及書面材料全部作廢,特此聲明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1.3.4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8/8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