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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勇 我是1999年1月得法的。2000年8月因散發真像資料被非法刑拘一個月,勒索現金6000元。非法強制洗腦3次共6個月。在壓力、親情面前,由於自己的執著心而產生邪悟。通過學法,深感修煉的嚴肅,清醒的認識到自己在修煉中留下了污點。特此嚴正聲明:自己在以往所有違背大法和對不住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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