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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學梅 我1997年開始修煉大法,2004年春因發傳單被昌黎分局送縣洗腦班。由於當時執著自己的親情和多種因素,違心的寫了“認識”。現很後悔,沒有做到一個師父的好弟子。現鄭重聲明在洗腦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自己的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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