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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同蘭 我兒子在邪惡的壓力下替我寫了所謂“保證”,我也曾經做出違背大法的言行。現在聲明,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1999年7月28日,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,讓我丈夫替我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。鄭重聲明,以前寫過的或別人代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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