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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玉俊 以前惡警在派出所讓我寫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我不寫。它們為了交差,於是就替我寫了,當時我也說了“不承認”。現在我還要鄭重聲明一下,所有的別人代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我會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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