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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叢貴玉、尹明娟 在99年7.20期間,由於對法認識不清、不深,在不自願的情況下,集體寫過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,現在認識到是錯誤的。現在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3/100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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