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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會芹 我是97年喜得大法的,以前的神經衰弱好了。99年7.20邪惡開始舖天蓋地的打壓迫害法輪功學員,逼著寫“不煉”的保證書,如不寫就罰款2000元、抄家、坐牢。當時沒學好法,沒堅信師父,向舊勢力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書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,堅修大法緊隨師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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