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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麗華 99年7月21日,我和同修一起進京為大法上訪。在火車站被市公安局抓回關了一天,到晚上送回派出所,在高壓下,因為學法不深,有怕心存在,口頭說“不煉了”,心�堳o想回家偷著煉,在被街道非法關押12天裡,因老伴病了,街道書記要求我:“只要你寫不上北京上訪,就讓你回去看你老伴”。因為當時人心太重,被情所帶動,我寫了“不上北京上訪”的保證書,做了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的事,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,我加倍彌補所做錯的一切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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