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鳳 我2000年10月間在講真像時,被邪惡迫害非法關押一個月,出來後鎮政府要我們每天到該處簽名長達半年之久。後來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強烈抗議才停止此事;2002年8月在鄉下發真像資料時,又被邪惡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長達7個月,在此期間邪惡殘酷體罰我,強行要我按指模、拍照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悟性太差,屈從了。現我嚴正聲明以上邪惡強迫我做的所謂的“簽名、按指模、拍照”等一切行為全部作廢。我要繼續堅修大法,認真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精進實修,助師世間行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