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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翠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,在邪惡的迫害下,單位領導寫了一份“保證書”拿到我家讓我簽名,我堅持不簽,孩子怕邪惡迫害我,就替我簽了名。這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為此,我特此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,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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