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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艾有玲 1998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1999年7月22日,本地派出所抄了我的家,還逼迫我參加“學習班”,當時因為對法不堅定,生了怕心,寫了“保證書”,並說“以後不煉法輪功了”。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、新講法,及在同修的幫助下, 自己悟到這都是自己對法堅定,被邪惡鑽了空子才造成的。在這里特此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今後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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