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翠菊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99年8月邪惡非法抄家,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對大法不堅定,說了”不煉”的話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2000年,我去北京和平上訪,被邪惡截住,被綁架到派出所,由於怕心在派出所又說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從新回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上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