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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夏會禮、李相蘭 我於2000年12月份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正法,被惡警抓住。後被遣回原居住地區看守所,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那種環境下,只想早日脫離它回家,便違心地寫了“保證”。通過學習老師的新經文,認識到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。特此聲明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堅決做一名堂堂正正地大法修煉者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4/152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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