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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萍 2005年3月份,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,我丈夫到派出所給我開我一份“不煉法輪功”的證明。因為我婆婆現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,家屬接見必須開“不煉法輪功”的證明。現在我嚴正聲明無論甚麼人給我代簽“不煉功”的證明一律作廢。我要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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