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廣玉 99年中央開始迫害法輪功時,本人單位為了迎合上級的要求,採取層層包保的辦法,我在包保書上簽過名,在縣公安局找我談話的記錄上也簽過名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上兩次簽名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自己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