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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傳梅 我曾經被惡警和家人逼迫下寫了一句對大法不敬的話。還有一次給孩子改名,到派出所去,所長逼問我是否還在煉?我正念不強就應了一句“不煉了”。在此我要嚴正聲明以前所講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我的過失,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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