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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智勇 我於7月9日上午又一次被邪惡找到了轄區內公安分局,他們問我是否還煉法輪功時,我說煉,他們就讓我在“保證金”罰單上簽字,由於當時我想簽完字回家繼續煉,沒有考慮更多。然而卻被邪惡鑽了空子,因那上面有污蔑師父和大法的話。在此嚴正聲明那張簽字作廢,加倍彌補,並保證今後絕不犯同類錯誤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5/15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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