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黃菊英、胡雲珍
過去所說。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。我一定堅修大法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4/1002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