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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馬順芝

    我是96年5月得大法的,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,修煉不到三個月全身的病不治全好了,至今未吃過一分錢的藥。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,於2000年6月19日到北京去,想為大法和我們的師父說句公道話,誰知在旅店,店主問我們是否是煉法輪功的?回答是。就這樣,只因說句老實話,在京非法關押兩天後,又將我送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關24小時,後又送到監獄關38天,出獄後,要叫我愛人和單位領導共同擔保,並要寫“擔保書”。威脅說:“上方有令,若不寫送精神病醫院。”單位領導和我愛人商量一下,勸我愛人執筆寫了“擔保書”,單位領導也在此書上簽了名。在2003年單位領導和鎮辦公室主任及政法辦的主任到我家叫我寫“思想認識”。他們三人都說:“我們知道你是個好人,但沒有辦法,否則我們要下課(方言“失業”的意思)。”我說我堅決不寫,他們也沒有辦法。單位領導第二天把我愛人叫去,代我寫了“思想認識”。在2004年8月19日單位領導電話叫我愛人去一下,說是研究事情,結果上次寫的“思想認識”掉了,叫我愛人又從新補寫一份。修煉是嚴肅的,決不能在修煉的路上留下污點和遺憾。嚴正聲明:所有我愛人代我寫給邪惡的“擔保書”和兩次“思想認識”以及出獄時蓋的手印和簽名一律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多學法,學好法,加倍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決不辜負師父的無上慈悲和浩蕩的佛恩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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