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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旭 我98年得法。98年到99年一年的修煉大法,使我身心健康,愉快的度過了大學一年級。99年中共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,學校黨委書記,保衛科強迫我們寫“保證”,在遭到大法弟子拒絕後,強行給我們停課,停工作,強迫我們學習惡黨的東西。在一個多月的非法強迫學習中,我寫過一句對不起大法話,多年來,我一直心存悔恨。如今,明慧網提供這一機會使我能洗除以往的過錯,在此深表感謝,也感謝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。藉此機會,我發表嚴正聲明:所有在強迫中寫的所謂“認識”全部作廢。那句對不起大法的話更是要聲明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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