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羅秀蘭

    我98年因有食道病而煉大法,得法後不但食道病好了,一身的小毛病也全好了。2000年我去北京上訪,當地派出所罰款五千元,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,於2002年11月份半夜又被當地派出所把我抓走,還搶走了大法的一些書及資料和法像,把我送到看守所,還說要勞教我,家人知道後湊了一萬四千元,強把我接回家。過了一個多月又去抓我,老伴嚇壞了,就把我送去親戚家了,家人接我時不知寫了甚麼“保證書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