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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香菊 我是93年11月份有幸得到大法的,得法後,不長時間,本人身體有多種疾病不治而癒,至今未看過病,也未吃過一粒藥,身體健康。自99年7月20日江××鎮壓法輪功後,當地公安、派出所、單位經常不斷干擾、監視、大概在2001年3月份在邪惡的壓力下,本人寫了不符合大法的“三書”,給大法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。我嚴正聲明:我過去寫過的不符合大法的“三書”,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抓緊時間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學好法、講好真像、發好正念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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