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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為義 我因學法不精進,在邪惡迫害法輪大法的初期,當時街道社區要求,凡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要寫“認識”,我就違心的根據當時報紙公佈的“共產黨不准修煉法輪大法”的要求寫了個所謂的“認識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一律作廢。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抓緊做好正法時期的三件大事,完成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的歷史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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