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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大英 通過學法,認識到面對邪惡迫害時自己的所作所為不純正,實際上是為矇混過關。在此,本人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廢。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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