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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俊波 我修煉大法受益非淺。在2000年6月22日因證實大法,被市拘留所拘留。同年12月9日,因去北京證實大法又被市拘留所拘留。就在今年(2001年4月11日晚在發真相傳單,貼”法輪大法好,是正法”等,被當地查夜農民發現後送入看守所。在此期間由於放不下執著,思想溜號,一時被邪魔鑽了空子,親情關沒有過去,於5月12日不情願的寫下了“書面保證”。事後本人痛悔不已,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特此聲明所寫下的“書面保證”作廢,決不辜負師父嚴肅的教誨與慈悲苦度,加大力度,趕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6/153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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