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明
以前所說、所寫的“不傳、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聲明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直到圓滿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