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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路美玲 嚴正聲明 我於2001年曾在派出所簽下了名,由於當時所處的驚慌,他們抓了我媽媽,又被迫我回答一些有關我媽的問題,當時由於我膽小,嚇得我渾身發抖,說出了一些不該說的話,後來又在此情況下簽上了自己的名,我當時不懂是怎麼回事,可如今我懂了,嚴正聲明我當時所簽的名作廢,從此歸順大法,走向正法之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5/100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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