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朱衛華

    2002年我轉車,可能是自己大意,在候車室裡,惡警從我隨身書包裡發現了大法真像資料、大法書、磁帶。這些已裝滿整個書包,由於自己有怕心,當時沒有承認自己就是法輪功學員,真像資料等,都說是在車上揀來的,從車站值班室到車站派出所到車站看守所,大概有了三四天時間,每天審問多次,一口咬定揀的,當然少不了挨打……後來它們通知縣公安局,當地派出所所長、鎮政法委書記說它們花了兩千多元買回了我,後來我被帶到縣刑警隊審問,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三十八天,我家被它們抄過,沒有抄到大法書籍。從看守所出來後,在地方派出所裡,邪惡要我寫了今後“不准看大法書、不准學法輪功”字句,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快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