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玉君

    我是97年得法的。2003年4月5日因做真像被本鎮派出所綁架,在詢問筆錄時被打耳光,第二天被送到縣公安局,再次被審問,第三天被送縣看守所,由於家人給惡人送了10000多塊錢,一個月後被轉到拘留所,在拘留所關押1個月後,被判1年監外勞教,2004年4月5日期滿。在這次被綁架勞教過程中,我在詢問筆錄上蓋過手印(惡警簽的字);在出看守所時簽過字;在出拘留所時簽過字,寫過“不放真像資料”的保證;期滿時家人代簽過字。嚴正聲明:我蓋的手印,簽的字,寫的“保證”和家人代簽的一切,全部作廢。決心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