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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雅清 江××利用惡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初期,當警察到家要非法抄走師父法像時,我當時錯誤的想我寧可自己撕了,也不能給警察拿走。這是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是犯罪。而後還在所謂的“不修煉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一定按著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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