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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遠信 2004年我在家鄉發真像資料時,被惡人舉報。派出所邪惡非法審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,當時我被怕心帶動,說自己“沒有煉了”,後來又要我在兒子代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,還要我以後舉報大法弟子。現在認識到我的行為完全背離了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:自己在高壓下違心簽的、說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及話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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