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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鐘興秀 2003年被非法勞教期間,政保科人員要我按手印,按照邪惡的要求做了。2004年5月釋放回家後,當地派出所邪惡又要求我按手印,我按了手印並寫了兩行字。現在經過學法才知這一切都是錯的,我後悔莫及。在此我鄭重聲明:以前按的兩次手印、寫的字和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以法為師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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