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竹茵 我在2001年,因散發大法真像資料,被惡警綁架送勞教二年。在勞教期間,在邪惡的酷刑下,帶著執著心(怕心)向邪惡妥協,被迫寫了“三書”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對我在勞教所及派出所裡,我的家人和親朋好友及我自己的所做、所說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,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