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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鄺慧敏 99年9月份,派出所非法傳喚叫我寫“保證書”、按手印,當時我看到戶籍員寫的不是我的真名,我就按了手印。2000年戶籍員晚到我家,也是他寫好的叫我按手印。2002年被非法抄家,把我帶到公安局,呆了24小時,我不聽他的話,他把兒女們找來強行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今後“不煉功”。 嚴正聲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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