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全梅 我得法多年,受益良多。自從99年7.20開始迫害大法後,從2002.12.1-2003.4.25我被非法關押6個月。後來邪惡打電話給我兒子說是接我回家保外就醫,藉機勒索我家幾千元,沒有收據。自己沒守住心性,寫了“保證書”、按了手印等。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。現嚴正聲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堅決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6/10028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