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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華、李淑英、陳桂芹 在過去的一年多邪惡破壞法的日子裡,在拘留所、街道辦事處曾經違心的寫過保證,做過口頭保證,別人也曾代筆寫過保證,做出了不符合真修弟子的事,沒有認清自己的假保證會給大法帶來損失,給世人造成對法的誤解,我們為“得了法卻不能證實法”的行為而慚愧。以後一定加倍彌補,挽回自己給法帶來的損失,證實大法,違護大法! 現聲明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論通通作廢!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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